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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回 ?昏君必留史料(4/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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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哼,我不管,只要他输了,就是你们欺负他!”

张狂的话,从一个稚气未脱的少年口中说出,有些滑稽。光头们却不敢怠慢,我拉过一个和尚问了两句,才知道,那天辩经论道,只是险胜。稍有不慎,就会满盘皆输。

先唐时,即有药王著《会三教论》,书中讲到关于儒释道三门的争端、分歧与统一。后世之中,也多有博学者,对于宗教的概念有过不同的理解与注释。

起因是由于宗教教义和主旨,包括行为模式的差异导致的分歧。而无数先贤中,有一派认为佛教与道教虽然差异众多,但都是重视生命价值的宗教。而儒教则对于政治性的内容更为重视,故与前两种不同。

进而,佛道两个教派的争端,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,基本消弭。但其实只是表面上平静祥和而已,教义冲突实在难以避免。

那问题就出现了,道士跟何上辩经、论道?是以哪一派的经典作为援引依据和解释凭证的呢?

“上次我徒弟与你们论的是‘法’,今天由我来与你们论‘道’。”

和尚们面面相觑,“法”也好,“道”也罢,都是道教中的概念,上次也只是勉强用一句“一切有为法,如梦幻泡影”来粗浅对待。也是仗着老道不同佛经,才能取胜。

胜出的道理也很简单,佛家认为,肉身,也就是他们称之为“色身”的东西,并不重要,只有修行的来世,才是重要的。这一句话,把道家讲的“法”说得一无是处。

和尚并不和善:“出家人不争强好胜,就算你们赢了吧。请这边下山。”

小道更是笑道:“胜了就算了?我们散修好欺负是吗?”

“那倒不是,只是……怕你不愿认输,也没个公证之人。”

我倒想看看他们会有什么样的交锋,主要是,总觉得,说不定,可以解决我的问题。

我从人群中探出身来:“我来公证。”

“这就无可推辞了吧!请!”

小道伸手,请那主事去坐那刚搬来的蒲团,老僧不好拒绝,坐而论道。

我做裁决,也得先客气客气:“两位是想对辩还是立宗辩?”

对辩就是一人提问,另一人作答,解答完成之后,另一人才可以提问。立宗辩的话,是由一人,或多人提问,被提问的人,只能作答,没有反问或者提问的机会。

和尚不想丢了面子:“对辩即可。”

“好,我是客人,你先请!”

“‘道’……道德经有云:道可道,非常道;名可名,非常名。无名,天地之始,有名,万物之母。道是何意?”

其实这个问题是不可以问的。对于道士来说,问他们什么是“道”,就好像是问僧人,什么是“佛”一样。既是光辉伟大,又是万般难以解释完整。

换一种常人也可以轻易理解的说法,就好比是问常人什么是“人生善恶”一样。天下间人有多少个,也就有多少中解释、多少种理解。

平常理解,善就是对自己有好处,恶就是对自己有坏处。哪里能够尽数了解一个人的生平呢?那又如何用某一件与自己有关的事情就来判断呢?与自己有关的事情会导致思辨迟钝,那与自己无关的事情呢?更是无稽之谈!

仔细想来,只有惠及天下众生或千秋万世的,才能说是好人吧。

小道倒是对答如流:“一切有为法,如梦幻泡影……泡影之中,三千世界,即是道。”

这话其实算是讨巧,说了跟没说差不太多。估计也不是为了求胜,就是为了恶心一下这老和尚,借前些日子搪塞的话,回敬给这老和尚。

小道不饶人:“到我了,我来问你,‘道冲而用之或不盈,渊兮似万物之宗。’,何解?”

这是道德经中的内容,大概意思是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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